澳门实用新型申请
2023-09-08 作者:嘉权知识产权 浏览量:39次
澳门实用新型申请
澳门(葡语Macau、英语Macao),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北邻广东省珠海市,西与珠海市的湾仔和横琴对望,东与香港隔海相望,相距60公里,南临中国南海。
特区政府继续加强与新加坡、日本、香港、台湾等地经贸交流与合作。同时,有效发挥澳门与欧盟、拉丁语系国家,尤其是与葡语国家传统联系的优势,更好地担当内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合作的桥梁。
2003年10月,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签订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同时首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及“国际华商经贸会议”亦先后在澳门举行,突显了澳门连接珠江三角洲、葡语国家和世界华商之间的平台作用。在“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上,参与各方签署了“经贸合作行动纲领”,确立了彼此间的合作,并同意在2006年再在澳门举行论坛和部长级会议。
受理机构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址:www.dsedt.gov.mo)
优先权期限
申请优先权期限为1年
委托书
须提交委托书
申请提交语言
中文或葡萄牙语
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10年
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申请阶段维持费
授权前无须缴纳维持费
审查程序
1. 撰写专利文件:专利代理人根据客户的技术交底资料撰写专利文件
2. 翻译专利申请文件:专利代理人把专利文件翻译成提交语言
3. 提交申请: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提交申请
4. 受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5.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对该发明创造公告授权并签发实用新型的注册证明。
授权时间
1年左右